关于开展暑假前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

作者:宗平     编辑:秦勇     审核:吴凯    2024年07月09日 12:09    宗平    点击:[]

各科室、各中心:

暑期将至,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,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,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,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要求,决定开展暑假前校园安全大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方式

1.自查整改。2024年7月9日周二下午2:30开展自查,后勤管理处(后勤服务公司)、基建处组队开展全面认真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改。

具体分组如下:

第一组,邹继权副处长,检查人力资源科、能源管理科所辖业务领域

第二组,朱凌副处长领队,检查基建科、质量管理科所辖业务领域;

第二组,沈道波副处长领队,检查物业服务中心、餐饮服务中心所辖业务领域;

第三组,任晨阳副处长领队,检查会务服务中心、环境服务中心、校医院(筹)所辖业务领域。

2.监督检查。2024年7月10日,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,联合公安、消防部门及第三方安监机构,对校园重点领域、重点部位开展安全督查,并对各单位安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。

二、检查内容及责任单位

1.教学楼:主要检查教室门窗有无损坏;消防设备和器材有无人为损坏,消防通道是否通畅;外部墙体是否有脱落隐患;有无人员在楼内生火做饭、楼内有无电动车充电现象等。(责任单位:物业服务中心)

2.大学生服务中心:主要检查消防设备和器材有无人为损坏,消防通道是否通畅;用电是否安全,有无在室内给电动车充电现象等。(责任单位:楼内各使用部门)

3.食堂:主要检查是否有食品卫生安全隐患,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,食品加工和销售操作是否规范;仓库存储是否符合要求;用水、电、用气是否安全;餐具消毒是否规范;检查消防设备和器材有无人为损坏,消防通道是否通畅;烟道是否正常清洗等(责任单位:餐饮服务中心)

4.校园经营场所:主要检查消防设备和器材有无人为损坏,消防通道是否通畅;用电是否安全,有无在室内给电动车充电现象;销售的食药品等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;商品价格与收费是否合理;有无违规出售商品等(责任单位:质量管理科)

5.校内在建工程:主要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管理是否到位,有无施工安全监督检查,检查是否有记录,工棚内用水、电、气是否安全;各种建筑设备是否能安全使用,检测是否正常,是否有检测记录;建筑工人施工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,施工人员是否执行闭环管理等(责任单位:基建科)

6.生活用水泵房、开闭所、配电柜、电梯:主要检查水电是否安全;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;电梯保养与维护是否正常;消防设备是否齐备和完好等(责任单位:能源管理科、物业服务中心)

7.仓库:主要检查用水、电是否安全;门窗是否完好;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和完好,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等(责任单位:办公室、基建科)

8:招待所和教师公寓、会议室:主要检查用水、用电、用气是否安全,防火防盗安全措施是否落实,消防设施设备有无损坏,楼内有无电动车或电动车电瓶充电现象等(责任单位:会务服务中心)

三、工作要求

1.请各科室、各中心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,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治理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和“三管三必须”要求,在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安全自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并及时整改。

2.请各科室、各中心在暑期前对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,重点加强防火灾、防交通事故、防溺水、防偷盗、防诈骗、防食物中毒等方面教育,切实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。

3.请各科室、各中心如实填写《宿迁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账》(附件),实行“零报告”制度,各单位将“台账”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,于7月11日前报送至后勤处办公室(联系人:李瑞;联系电话:84201886;办公地点:学生事务中心107室)。

如遇重大安全问题,请第一时间拨打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4203110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宿迁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账

后勤处办公室

2024年7月9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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