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科室、中心: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安全检查的通知》要求,11月中旬,省教育厅高校安全第十八检查组将来校检查,采取实地检查、听取汇报、查阅台账、随机访谈等形式,对我校安全工作情况开展集中检查。
请各科室、中心,尤其是基建科、能源管理科、质量管理科、餐饮服务中心、物业服务中心、环境服务中心,要分别围绕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(详见附件),即日起至11月6日前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,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“两个清单”,明确检查、整改的责任、时间节点和措施要求,并认真填写《全省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》--“落实情况”(简要措施和情况)“安全隐患”“整改措施”三个栏目,同时做好支撑材料备查,并于11月6日上午11:30前提交处办,(联系人:秦勇,联系电话:84201886,电子邮箱:hqc@squ.edu.cn)。
附件:《全省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》
后勤管理处、基建处办公室
2024年11月1日